部门职责
工会工作职责
时间:2020年09月18日    来源: 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 编辑:王权    审核:王晓冰    点击:

一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学院的中心任务,制订工会工作计划。

二、根据《工会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劳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三、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组织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。

四、做好工会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
五、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。

六、负责教职工的集体福利、体检服务、丧葬事宜;做好患病及生活困难教职工的走访慰问。

七、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节日慰问、特困帮扶、丧事处理、信息统计和上报等工作。

八、完成市总工会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